中共基层人员参与迫害法轮功 遭恶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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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圆明网】自从九九年七月二十日,中共各级组织都在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。无论是什么人,参与了迫害修炼佛法的人,如不悔改,早晚都会遭恶报受天谴,毫无戏言。已有超过万例的恶报事件中,有病死的、被雷劈死的、车祸死的、暴毙的、自杀的、半身不遂的,还有被判刑、撤职的,更有自己作恶殃及家人的。下面是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中共基层官员遭恶报的实例。

重庆市北碚区蔡家镇综治办刘廷兰恶行遭恶报

重庆市北碚区家蔡镇“综治办”刘廷兰,女,四十多岁。此人伪善,在1999年7月20日后,刘廷兰紧跟邪党参与迫害当地大法弟子。刘廷兰曾在2000年7月将某大法学员写的材料断章取义,另加進一些诽谤大法、诽谤大法师父的谎言寄到施家镇政府,该政府利用刘廷兰去欺骗“转化”当地大法学员。

当家蔡镇五位法轮功学员知道后,去找刘廷兰讲此行为是违法的,并要求收回所写的材料,刘廷兰伪善的将这五位法轮功学员安置在一空调房间休息。她偷偷溜到另一房间,向北碚区公安分局一科发传真,恶意举报,北碚区公安分局一科科长邓某立即赶到蔡家镇,与该镇政府构陷,将五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关押在镇办公室一夜。第二天,将五位法轮功学员分别非法关進北碚区看守所二名,拘留所二名,洗脑班一名。

刘廷兰积极配合邪党参与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,法轮功学员多次给她讲真相,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,讲善恶有报的理,她不知悔改。在2001年初,她与其堂姐到北碚区政府取迫害法轮功的内部文件,她俩手牵手走在公交三公司车站内,被两部客车夹在中间撞倒,其姐安然无恙,刘廷兰却当场被撞断二根肋骨,头部重伤。

刘廷兰参与迫害大法修炼者,最后逃不过天惩。

四川遂宁市拦江镇妇女主任遭恶报死亡

唐玉英,女,56岁,四川遂宁市拦江镇妇女主任。1999年7.20后至2001年,当帮凶配合恶警迫害法轮功学员。2011年腊月27日晚,唐玉英突然不能说话,面现惊恐,暴死于2012年正月初七。

唐玉英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实:2000年正月十四日,五名大法弟子罗均兰、王春兰、李玉琼、蒋琼秀、蒋琼珍去北京上访,当天晚上,被恶人绑架到拦江派出所,由恶人唐玉英搜身,严格执行邪党迫害大法的指令,当帮手,当场将五名大法弟子的内裤、鞋子、袜子、鞋垫都逐一细查到底。2000年6月29日晚,由拦江镇办公室政法委书记刘用军(刘已遭恶报死亡)一伙把罗均兰、王春兰劫持到镇政府办公室,由唐玉英和王本华看守、寸步不离,唐玉英和王本华每日三餐吃馆子,每天扣大法弟子的钱200元作开销(注:罗均兰被迫交押金一万元,王春兰被迫交五千元,唐玉英和王本华的每日生活费都在里面扣)。

四川遂宁拦江镇大队副书记罗顺举遭恶报殃及儿子死亡

罗顺举,男,56岁;四川遂宁拦江镇二大队副书记(大队长)。2010年腊月,罗顺举伙同四个恶人,由罗顺举、杨先贵带头到遂宁城区找罗均兰的妹妹罗素秀,强迫罗素秀要把罗均兰交出来,连续多次带恶人找罗素秀带领到处找罗均兰。

2011年3月份,罗顺举的大儿子在广州打工,强行借朋友的摩托车出外兜风,突然撞在墙壁上,当场惨死。罗顺举和他老婆去广州找借摩托车的人打官司,徒劳往返而一分钱也没要到手,倒赔了不少自家钱。

奉劝那些助纣为恶的人再也不要迫害法轮功弟子,到头来终没有好下场。

长期迫害大法弟子的恶警遭恶报

湖北省襄樊市枣阳市熊集派出所恶警马国义,为了得到邪党组织的重用,一直追随江氏流氓集团,助纣为虐,长期卖力地迫害法轮功学员,干扰法轮功学员的正常生活。本镇法轮功学员张玉梅多次遭到恶警马国义的迫害,2009年6月22日,张玉梅在枣阳市熊集镇耿集讲真相时,被恶警马国义非法拘禁于派出所,后被非法关押在枣阳市第二看守所。在派出所期间,张玉梅遭到非人的虐待,饿了,不给吃的,喝了,也不给喝的,而且不让她睡觉,整夜坐着,还要坐得腿和上身必须成九十度直角,从下午四点一直坐到第二天早晨。如果不听话,就会遭到恶警马国义的一顿训斥和毒打。

然而,善恶有报是天理,2010年2月13日,恶警马国义开车回家途中,车无缘无故的打滑,冲向路边的大树,结果车头撞瘪進去,马国义的脚也被撞成粉碎性骨折。

2011年6月12日,恶警马国义妻子发现乳房有肿块,到医院一检查,结果是恶性的乳腺癌。马国义没有办法,只有让妻子做了手术,大面积的切除了乳房。正应了善恶有报的天理,恶警马国义的恶行让家人也遭受到了连累。

参与迫害法轮功,就是参与迫害真正修道的人,是要遭上天报应的。希望现在还在追随邪党迫害大法弟子的邪党人员,赶快悬崖勒马,停止迫害,为自己的生命负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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